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全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確審批權限一部下放權限審批資質1.我廳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
▎來源:山東省住建廳
10月26日,山東省住建廳發布《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有:
1、山東省除濟南、青島、煙臺市以外,建筑二級資質升級、新辦、增項、重新核定、注銷等資質審批權限,通知發布之日起收回到山東省住建廳審批。
2、2023年12月31日前,企業應提出換領資質證書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換領資質證書的,證書逾期自動作廢。
3、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青島西海岸新區,濟南、青島、煙臺市自貿試驗區,上合示范區: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激發企業活力,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優化全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1.我廳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權限下放試點期間頒發的資質,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2.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新申請)、增項、延續以及發生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資質重新核定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企業申請上述事項前,需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部下放資質動態核查申請》(樣式見附件1),經核查通過后,由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核查匯總表(樣式見附件2)反饋我廳,我廳根據核查情況出具《企業資質核查意見》(樣式見附件3)。3.企業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遺失補辦的,由我廳辦理。4.因辦理合并、跨省變更等事項,我廳發放1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企業,按規定申請換發5年有效期資質證書的,由我廳辦理。5.對企業依法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或撤銷資質證書的,由我廳實施。1.除濟南、青島、煙臺市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升級、新申請、增項、重新核定、注銷等省級審批權限事項,由我廳統一實施。原審批機關已受理的申請事項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結。濟南、青島、煙臺市仍然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20號)要求,由3市實施。(見文末延伸閱讀)1.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的資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要求執行。2.我廳核發的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號)要求執行,同時應附我廳出具的企業資質核查意見。3.我廳及各審批部門核發的省級權限審批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屆滿的,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企業可向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http://www.shandong.gov.cn/),點擊“政務服務”,根據申請資質搜索“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乙級資質延續”“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延續)”“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乙級延續”等事項,選擇所在設區市,點擊“進入辦理”,按照要求填寫表單并上傳附件材料。證書有效期于2024年1月1日后屆滿的,企業應按照資質管理規定要求向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企業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后再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的,審批部門不予受理。4.同一張資質證書上既有部下放審批權限試點資質,又有省級權限審批資質的,企業需按照審批權限分別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或各市具有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部門提出申請。申請資質延續的企業應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及資質標準有關要求提交申請,對材料真實性、合法性作出承諾(樣式見附件4),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收到企業資質延續申請后,審批部門按照資質標準對企業技術負責人、注冊人員等內容進行核查,經核查合格的,準予延續。(三)各審批部門可通過數據共享等手段,提升審批效率,實現智慧審批。1.經《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決定取消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企業可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換領相應的專業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2.工程勘察設計丙級、丁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乙級資質證書,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換領相同專業二級資質證書,有關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按《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附件5)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1.企業應向具有工程勘察設計乙級,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監理企業乙級資質延續審批權限的市級部門提出換領資質證書申請。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http://www.shandong.gov.cn/),點擊“政務服務”,根據換領資質搜索“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乙級資質增補”“建筑業企業資質(遺失補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乙級增補”等事項,選擇所在設區市,點擊“進入辦理”,按照要求填寫表單并上傳附件材料。2.企業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換領資質證書申請,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未申請換領資質證書的,證書逾期自動作廢。3.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后,企業應在該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要求申請延續。經審查合格的,準予延續并頒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三)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也可以按照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或直接新申請(增項)相應二級資質,審查合格的,頒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1.企業由于經營結構調整,在企業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或各全資子公司間進行重組分立,需申請資質證書的,應當重新核定企業資質。2.對原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記載的全部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設備、代表工程業績等內容。3.對新企業擬承繼資質按照資質標準及有關規定重新核定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內容。4.申請的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是通過具備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直接申請取得的,還應對原企業相應資質重新核定。5.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工程設計資質、施工總承包資質不得單獨申請辦理重組分立事項。6.企業完成重組分立并重新核定資質后,原企業、新企業均不得以資質轉移前承攬的工程項目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請相應資質。1.建設工程企業發生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應當按照擬承繼資質相應資質標準和有關規定重新核定新企業的凈資產、人員等。2.被吸收企業未辦理工商注銷登記的,合并后企業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完成工商注銷登記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未注銷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3.企業申請辦理工商注冊地跨省變更的,發放有效期1年的資質證書,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將有關人員變更到位。有效期內人員變更到位的,可按規定申請換發有效期5年的資質證書;逾期人員未變更到位或未提出換證申請的,其資質證書作廢。(三)新設立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產生的新公司,及跨省變更的新企業,注冊人員可提供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初始注冊表或變更注冊申請表。資質批準后,企業應在3個月內完成注冊人員初始注冊或變更注冊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其批準的資質無效。(四)我省企業申請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至外省的,需由我廳出具公文函告該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的全部資質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申請資質轉出企業均需向具有該項資質注銷審批權限的部門提出注銷申請,且自受理注銷申請起保留該資質90日,過期自動予以注銷。企業申請重組分立、合并、跨省變更至我省的,需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公文函告該企業相應資質證書上全部資質是否滿足資質標準要求。各設區市之間發生重組分立、合并的,可參照執行。(五)企業發生重組分立、合并、國企改制(含事業單位改制)以及跨省變更的,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申請省級權限審批的企業資質,其企業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當是在全國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B級及以上工程項目。業績未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的,申請企業需在提交資質申請前由業績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認業績指標真實性。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當錄入全國建筑市場平臺。申請交通、水利、通信類等由有關專業部門配合實施審查的企業資質,相關業績由有關專業部門負責確認。申請施工總承包二級、專業承包一級(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專業承包二級(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的企業,應當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省級涉企行政許可全面實行電子證照的通知》有關要求,企業申報有關事項審批通過后,原則上不再發放紙質證書,企業可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或“愛山東”APP,查看下載使用電子證照。電子證照效力等同于紙質證書,可用于政務服務、行政執法、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等活動。加強信息化建設,對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增加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模塊,對企業注冊人員等開展動態核查,及時公開核查信息。經核查,企業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在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上標注資質異常,推送給企業注冊地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企業做好整改工作。企業整改后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自動取消標注。標注期間,企業不得申請辦理企業資質許可事項。加強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和各市建筑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一體化平臺的數據監管,落實平臺數據錄入審核人員責任,加強對項目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核實。推送至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的信息數據不得擅自變更、刪除,數據變化記錄永久保存;對已標記為A級的項目不得變更、刪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實地抽查復核項目信息,加大對虛假信息的處理力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加大對住建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對因資質申請弄虛作假行為、發生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被行政處罰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列入不良信用信息或“黑名單”。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往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住房城鄉建設部有新規定的,以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為準。5.已取消的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對照表.docx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320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已經2018年7月19日省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龔正
2018年8月6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決定
為了深化簡政放權,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濟南、青島、煙臺3市在新舊動能轉換中的引領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將70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
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濟南、青島、煙臺市人民政府應當認真組織實施,制定具體銜接方案,在本決定公布之日起30日內完成相關交接工作;完善事項調整后的辦理程序,落實經費保障、技術支撐、指導培訓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統一的政務服務平臺,推行網上辦理。在調整事項承接到位前,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繼續做好受理、審核等工作,避免工作脫節。濟南、青島、煙臺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實施相關行政權力事項需要使用國家統一信息系統或者與中央部門進行業務對接,以及需要征求省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單位意見的,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做好溝通銜接,避免因事項調整影響相關行政權力事項實施。
濟南、青島、煙臺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決定及時調整本級行政權力清單,嚴格對調整事項承接部門、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相關責任落實到位,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調整事項承接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對相關事項的監督管理職責,創新監管方式,強化日常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盡快完善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率。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加強指導和監督,對委托實施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將受委托行政機關及其實施行政權力的內容予以公告,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權力的行為,并對該行為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對直接下放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采取隨機抽查、專項評估、滿意度調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調整由濟南、青島、煙臺市實施的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2018年8月6日印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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